今年以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濮阳市委***巡察组于2024年6月24日至8月13日巡察时的反馈问题,局党组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整改工作,以高质量整改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局党组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边整改、边拓展、边建制,立规明矩久久为功,巡察整改以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17项,推动环保工作走向机制化、规范化。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驻局纪检组联合机关纪委对县(区)分局开展监督帮扶,持续深挖、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逐步健全监督评审机制,完善招投标委员会评审制度,深化生态环境案审会、环审会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重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和环境评价许可专业委员会,提升集体决策的专业化、效率化。制定《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等,2024年全局发文数量、会议数量同比下降33%、29%。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和公车管理机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落地。
二是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在抓常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出台《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工作方案》,持续拓宽问题收集渠道和整治范围。制定《持续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提前介入服务,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实施告知承诺及“容缺办理”机制。及时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审批委员会审议内容,优化审批委员会议事规则,对所有市级审批项目开展集体审议。修订《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制定《濮阳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濮阳市生态环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考核奖惩机制,印发实施《濮阳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全面优化考核奖惩办法。
三是绿色转型全面提升。促进产业结构“逐绿向新”,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退出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存量项目,全力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2025年,完成砖瓦生产线淘汰退出、生物质锅炉淘汰、传统产业集群升级等年度重点治理任务91项。助推能源体系“正本清源”,聚焦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领域,深化重点行业污染减排。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提升机组碳减排水平。“十四五”以来,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1249.1吨、氨氮1143.9吨、氮氧化物12073.5吨、挥发性有机物3944.5吨,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打通交通运输结构“绿色动脉”,有序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加大新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快铁路干线建设,火电、石化、化工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80%。引领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戏剧下乡、绘画展览等活动,营造人人支持环保、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四是整改成果实现转化。局党组坚持借势借力,放大效应,以巡察整改助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进,截至目前,濮阳市PM2.5年均浓度37微克,同比改善21.3%;PM10年均浓度为65微克,同比改善8.5%。优良天254天,同比增加16天。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5年1—10月份,濮阳市8个国(省)控断面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好水比例达到62.5%,水质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改善6个百分点。土壤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优先监管地块管控率达到“2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完成66个农村环境村庄整治,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6.1%,较“十三五”时期提升15个百分点。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巡察整改没有间歇期。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以抓铁有痕的态度、滚石上山的韧劲、勇闯关隘的决心,持续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建设生态濮阳、美丽濮阳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